试验编号 捕收剂 灰分% 精煤产率% 可燃体回收率% 浮选完善指标%
精煤 尾煤
1 煤油 9.12 27.98 57.34 61.66 27.38
2 四号轻质油 7.25 35.82 67.70 74.30 42.07
3 PCF 7.87 47.47 80.95 88.25 47.12
注:浮选入料灰分为15.49%;捕收剂用量均为500g/t。
由于精煤可燃体回收率是精煤质量与数量的综合反映,而浮选完善指标又用于评定同一煤种在不同工艺条件下分选的完善程度,因此将这两个指标与其他反映浮选效果的直观指标一并列于表中。
由表中可以看出,在同等的试验条件下,PCF作为捕收剂比煤油作为捕收剂时所得精煤灰分低1.25%,精煤产率高23.61%、尾煤灰分高19.49%、可燃体回收率高26.59%、浮选完善指标高19.74%;比四号轻质汕作为捕收剂时精煤灰分仅高0.62%,但精煤产率高13.95%,且尾煤灰分高11.65%,可燃体回收率高13.95%,浮选完善指标高5.05%,说明PCF具有良好的捕收能力